雨水支管與雨水口檢驗批質量檢驗記錄填表范例
【規范名稱及編號】《城鎮道路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范》(CJJ 1-2008)
【條文摘錄】
16.2.1 雨水支管應與雨水口配合施工。
16.2.2 雨水支管、雨水口位置應符合設計規定,且滿足路面排水要求。當設計規定位置不能滿足路面排水要求時,應在施工前辦理變更設計。
16.2.3 雨水支管、雨水口基底應堅實,現澆混凝土基礎應振搗密實,強度符合設計要求。
16. 2.4 砌筑雨水口應符合下列規定:
l 雨水管端面應露出井內壁,其露出長度不應大干2cm。
2 雨水口井壁,應表面平整。砌筑砂漿應飽滿,勾縫應平順。
3 雨水管穿井墻處,管頂應砌磚券。
4 井底應采用水泥砂漿抹出雨水口泛水坡。
16. 2. 5 雨水支管敷設應直順,不應錯口、反坡、凹兜。檢查井、雨水口內的外露管端面應完好,不應將斷管端置入雨水口。
16. 2.6 雨水支管與雨水口四周回填應密實。處于道路基層內的雨水支管應做360°混凝土包封,且在包封混凝土達至設計強度75%前不得放行交通。
16. 2. 7 雨水支管與既有雨水干線連接時,宜避開雨期。施工中,需進入檢查井時,必須采取防缺氧、防有毒和有害氣體的安全措施。
16. 2.8 支管與雨水干管連接,需新建檢查井,其砌筑施工中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268的有關規定。
16. 11. 2 雨水支管與雨水口質量檢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主 控 項 目
1 管材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和鋼筋混凝土排水管》GB 11836的有關規定。
檢查數量:每種、每檢驗批。
檢驗方法:查合格證和出廠檢驗報告。
2 基礎混凝土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查數量:每lOOm31組(3塊)。(不足100m3取1組)
檢驗方法:查試驗報告。
3 砌筑砂漿強度應符合本規范第14.5.3條第7款的規定。
4 回填土應符合本規范第6. 6.3條壓實度的有關規定。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環刀法、灌砂法或灌水法。
一 般 項 目
5 雨水口內壁勾縫應直順、堅實,無漏勾、脫落。井框、井箅應完整、配套,安裝平穩、牢固。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
6 雨水支管安裝應直順,無錯口、反坡、存水,管內清潔,接口處內壁無砂漿外露及破損現象。管端面應完整。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
7 雨水支管與雨水口允許偏差應符合表16.11. 2的規定。
表16.11.2 雨水支管與雨水口允許偏差
項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頻率 | 檢驗方法 |
范圍 | 點數 |
井框與井壁吻合 | ≤10 | 每座 | 1 | 用鋼尺量 |
井框與周邊路面吻合 | 0 -10 | 1 | 用直尺靠量 |
雨水口與路邊線間距 | ≤20 | 1 | 用鋼尺量 |
井內尺寸 | +20 0 | 1 | 用鋼尺量,最大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