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灌注樁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格范例——
混凝土灌注樁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填寫說明——
5 基礎工程
5.1 一般規定
5.1.1 擴展基礎、筏形與箱形基礎、沉井與沉箱,施工前應對放線尺寸進行復核;樁基工程施工前應對放好的軸線和樁位進行復核。群樁樁位的放樣允許偏差應為20mm,單排樁樁位的放樣允許偏差應為10mm。
5.1.2 預制樁(鋼樁)的樁位偏差應符合表5.1.2的規定。斜樁傾斜度的偏差應為傾斜角正切值的15%。
5.1.3 灌注樁混凝土強度檢驗的試件應在施工現場隨機抽取。來自同一攪拌站的混凝土,每澆筑50m3必須至少留置1組試件;當混凝土澆筑量不足50 III3時,每連續澆筑12h必須至少留置1組試件。對單柱單樁,每根樁應至少留置1組試件。
5.1.4 灌注樁的樁徑、垂直度及樁位允許偏差應符合表5.1.4的規定。
5.1.5工程樁應進行承載力和樁身完整性檢驗。
5.1.6設計等級為甲級或地質條件復雜時,應采用靜載試驗的方法對樁基承載力進行檢驗,檢驗樁數不應少于總樁數的1%,且不應少于3根,當總樁數少于50根時,不應少于2根。在有經驗和對比資料的地區,設計等級為乙級、丙級的樁基可采用高應變法對樁基進行豎向抗壓承載力檢測,檢測數量不應少于總樁數的5%,且不應少于l0根。
5.1.7 工程樁的樁身完整性的抽檢數量不應少于總樁數的20%,且不應少于10根。每根柱子承臺下的樁抽檢數量不應少于1根。
6.3.3 多年凍土地區混凝土灌注樁基礎的驗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多年凍土區混凝土灌注樁基礎的驗收除應符合本標準第5.1節、第5.6節~第5.8節的規定外,尚應符合下列規定:
1)施工中應檢查樁身混凝土灌注溫度及負溫混凝土防凍劑、早強劑摻量;應檢查在多年凍土融化層內的樁周外側和低樁承臺或基礎梁下防止基土凍脹作用的措施,并應符合設計要求;
2)樁基施工中應在場區內進行地溫監測。
2 施工結束后,應進行樁的承載力檢驗。
3 混凝土灌注樁質量檢驗標準應符合表6.3.3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