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地基工程地基承載力試驗如何抽樣?
A:素土和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強夯地基、注漿地基、預壓地基的承載力必須達到設計要求。地基承載力的檢驗數量每300m2不應少于1點,超過3000m2部分每500m2不應少于1點。每單位工程不應少于3點。
砂石樁、高壓噴射注漿樁、水泥土攪拌樁、土和灰土擠密樁、水泥粉煤灰碎石樁、夯實水泥土樁等復合地基的承載力必須達到設計要求。復合地基承載力的檢驗數量不應少于總樁數的0.5%,且不應少于3點。有單樁承載力或樁身強度檢驗要求時,檢驗數量不應少于總樁數的0.5%,且不應少于3根。
除上述指定的項目外,其他項目可按檢驗批抽樣。復合地基中增強體的檢驗數量不應少于總數的20%。